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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再向WTO寻求解决中国原材料出口措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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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11月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欧盟以及墨西哥分别发表声明,请求世界贸易组织评定中国对制造商和工人所需 “关键”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的合法性。这些用于钢铁业、铝业和化工业的材料包括焦炭、铝矾土、锰等。

声明抱怨说,中国以特别税的方式不鼓励20种金属或化学品的出口,从而廉价提供给国内厂商。
美国称中国限制原物料出口提高了美国生产商的成本。

8月21日,欧盟、美国和墨西哥提出谈判请求, "和欧盟和墨西哥一道,我们尝试透过协商解决此问题,但未能取得成功,"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言人Debbie Mesloh说。

欧盟委员会当天也向WTO提出类似要求,解决欧盟与中国间有关中国限制一系列原材料出口的争端。
欧盟称,中国对原材料出口的限制明显违返国际贸易规则。

"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继续令市场竞争状态被扭曲,且令全球价格上升,令我们的企业在当前的经济气候下经营的环境更艰难,"欧盟贸易执委阿斯顿(Catherine Ashton)在一声明中表示。

阿斯顿表示,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让中国企业取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因中国下游企业可较中国以外竞争对手得到更便宜的原材料。

欧盟称,美国和墨西哥也透过世贸仲裁程序确保中国遵守其国际义务。

6月23日,美国和欧盟将中国“告上”WTO争端解决机制,认为中国对铝矾土、焦炭、氟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共九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和其他价量控制,违反了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造成世界其他国家在钢材、铝材及其他化学制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

对此,商务部有关负责人6月2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做出回应,称中方有关出口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中方认为相关政策是符合WTO规则的。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6月1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已做出类似表态,认为对部分出口的产品,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加征出口关税,既是为了改善中国出口产品结构,也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上反映了全球的共同利益和诉求。

“任何一项贸易政策没有十全十美的,不可能既要求环保政策完善,同时要求价格不受影响,要在贸易政策上体现符合公众的利益,符合各国共同利益的政策取向。” 姚坚说。

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在11月19日的会议上会考虑是否需要成立专家组,美国贸易代表说。


注:
WTO规则禁止出口配额,但在某些特别情况下可暂时例外。但是,按照GATT第11条规定,出口措施税只要适用于所有出口市场,对使用几乎没有限制。

GATT第11条第1款:“任何缔约方不得对其它缔约方领土产品的进口或向任何其它缔约方领土出口或销售供出口的产品设立或维持除关税、国内税或其它费用外的禁止或限制,无论此类禁止或限制通过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它措施实施。”

GATT第11条规定了WTO的一条基本原则:禁止数量限制。第11条第1款的范围非常广,它禁止除“关税、税收和其他费用以外”的一切进口或出口限制。

但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1条第3款载明:中国应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除非本议定书附件6附件6-1附件6-2附件6-3中有明确规定或按照GATT1994第8条的规定适用。按照美国和欧盟的说法,他们所指的产品并不在附件6所列84个税号产品之列。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可用以执行依据。
(RYF/CW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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